关于硕士生提前毕业有关工作的说明
(2007年9月制定,12月11日更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决定》、《北京师范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7年8月版)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建立符合不同类型和层次研究生教育特点的、更加具有弹性和可选择性的多元学制,研究生院决定自2006级学历硕士生起,取消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制度,改为硕士生提前毕业登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毕业。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热心参与公益事业,无违纪情况;
(2)课程学习成绩良好,完成规定的学分,中期考核通过;
(3)已安排好撰写毕业论文、求职、提前考博或出国留学等准备工作。
3.申请程序:
(1)硕士生拟在2年完成学业,提前毕业登记截止时间为第二学年的4月30日;在2年半完成学业,登记截止时间为第三学年的10月30日(在3年完成学业,不用办理提前毕业手续,按有关答辩通知办理)。
在截止日期前,如果已经落实了就业工作,可以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2)硕士生在登记时间内填写《硕士生提前毕业登记表》(附成绩单),经导师同意,院系所领导签署意见,在财经处办理完缴费手续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为便于提前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经与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协商,研究生院培养处决定,自2006级硕士生起,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我校学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就业信息、领取招聘会门票等。办理程序如下:
①研究生在“提前毕业专栏”,下载填写《拟提前毕业硕士生开通就业信息网申请表》,递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②递交《申请表》给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即可开通帐号。
提前毕业硕士生待就业工作确定后,再提交《研究生提前毕业登记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持该表即可在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三方协议等就业材料。
(4)如因出国留学、读博等需要办理“在学证明”,也可以先办理《拟提前毕业硕士生开通就业信息网申请表》,在培养处盖章后,再送一份至管理处备案。
有关表格下载地址: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研究生培养-下载区-提前毕业专栏。
4.其他问题说明:
(1)已办理完提前毕业登记手续的硕士生应按期参加答辩,届时不能毕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提前毕业应按正常毕业研究生缴纳全部学费(可以免交剩下学年的住宿费)。
【提示】一旦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不得撤销。建议拟提前毕业的同学在入学时就做好学术和职业生涯规划。
因为提前半年的毕业时间是1月份,多数就业单位的暂时不能解决落户问题,而一旦通过答辩、授予学位,就要办理离校手续,学校不解决食宿等问题。所以,申请提前1年毕业适合多数学生。
附:举例说明:
2006级硕士生甲,一般学习年限3年(06年9月-09年7月),申请提前1年毕业,即于08年7月毕业。
(1)应于第一学年完成主干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包括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选修课等),修满36学分。建议在一年级暑假完成实践活动(实习是提高就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同时准备开题报告(第三学期参加中期考核)。
(2)接着,按以下三种方式准备:
A.拟提前求职就业
【第三学期】:通过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成绩更高些,有助于得到导师的支持)。求职(外企、公务员等)。
【第四学期】:待求职有了着落,4月底到培养处办理提前毕业手续。5月交论文,6月答辩,7月离校。同时,要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签约手续。
B.拟提前报考09年博士生
【第三学期】:通过中期考核。于12月网上博士生报名。做好备考工作。
【提示】提前毕业读博,无论是否考博成功,都要按期参加答辩毕业。一般4月底也大致可以知道是否可以上博。申请读博可以在本校读博也可以选择其他学校。而06级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只能在本校读博,08年4月参加博士生统考,通过考试被录取的读博,未通过则继续读硕。硕博连读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试情况,该按硕士培养,或予以退学处理。
【第四学期】:(1)08年4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2)5月交论文,6月答辩,7月离校。(3)9月博士生入学。
C.拟申请出国留学(自费出国或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第三学期:(1)10-12月联系国外大学(之前应准备相应的外语考试等)。
如果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则关注研究生院主页:
【提示】因国外大学一般在12月底前接受入学申请,拟出国的研究生可以先在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老师处打印中英文成绩单,盖院系公章,再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盖章,具体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和GPA证明等程序可以参考适用于2006级的《关于在校研究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GPA证明等程序的说明》,地址: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研究生培养-下载区。
另外,如需开具“在学证明”材料,可以先办理《拟提前毕业硕士生开通就业信息网申请表》,经导师同意,下载填写研究生出国用在学证明中英文,再去研究生院管理处审核盖章。
第四学期:(1)5月交论文,6月答辩,7月离校。(2)9月国外大学研究生入学。
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王 远
电话:58806042
电邮:wangyuan@bnu.edu.cn 地点:主楼A区207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