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06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复试的通知
2006年报考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才可被录取。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士学位的教育硕士考生还必须携带中学一级等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大专学历的艺术硕士考生必须带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原件,交我校各相关招生院系查验。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书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各学位类别考生的复试安排如下:
环境工程硕士
1. 笔试(100分)
科目:环境工程综合
考试形式:闭卷
时间:
(8:15进考场)
地点:环境学院六楼学术报告厅
2. 面试(100分)
时间:
地点:环境学院六楼学术报告厅
面试时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证书原件。
软件工程硕士
复试分数线:GCT总成绩不低于202分,其中英语运用能力不低于32分。
1. 笔试(100分)
考试形式:闭卷
时间:
地点:电子楼阶梯教室
2. 上机考试(30分)
时间:
地点:电子楼211
3. 面试(70分)
时间:
地点:电子楼301、307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
1. 复试分数线:
高校教师:专业课不低于90分,GCT总成绩不低于206分,其中英语运用能力不低于40分。
中职教师:专业课不低于90分,GCT总成绩不低于194分,其中英语运用能力不低于36分。
2. 复试时间:
3. 复试内容:
(1) 政治理论
参考书目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司组编,主编吴树青,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本科适用本)
(2) 专业课
注:复试的具体安排请登录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查询。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的复试安排待教育部学位中心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后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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