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2008年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院系所和专业
我校共有32个院系所、156个专业可招收硕士研究生,31个院系所、92个专业可招收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请分别参考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为审核录取制。
申请人提交文本材料后,由所报考院系所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情况下可组织面试,初审通过后报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即被录取。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汉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申请条件
1.50岁以内,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由中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者,须提供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及身份证注销证明)。
2.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或以上学位。
4.具有较高的汉语水平。原则上报考文科者HSK须达7级以上(含),报考理工科者HSK须达5级以上(含)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先网上报名,再提交文本材料。
报名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lxsbm。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日—2008年6月15日,全天24小时均可。
考生须于2008年6月18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将以下文本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A212)或留学生办公室(京师大厦9910):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请贴上照片并签名);
(2)两名副教授以上学者(含)的推荐信;
(3)个人自述(须在网上下载表格);
(4)报考硕士者提供:本科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中文或英文均可);
报考博士者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中文或英文均可)、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
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在学学校的即将毕业证明。若被录取,必须在入学时补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提供,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护照尺寸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姓名和报考院系所);
(6)入学申请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也可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请贴上
(7)报名费 600元人民币;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9)HSK成绩单或汉语水平证明材料;
(10)入学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从网上下载);
(11)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无论申请者是否被录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和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1)中国,北京,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或(2)北京师范大学外国学者及留学生办公室
中国北京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五.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硕士生
学费标准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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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别 |
半年学费 |
一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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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
(文)13050,(理)16550 |
(文)25300,(理)3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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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
(文)16550,(理)21100 |
(文)32300,(理)41400 |
注:延长期间如论文没有完成,按每学期4200元人民币标准交纳学费;如课程没有完成,按学费标准交纳延长期间的学费。提前完成学业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须交齐三年的学费。
六.奖学金设置情况
为鼓励和资助希望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更高学历的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已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北京市外国学生与学者奖学金”项目(点击进入申请办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录取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和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网站上(http://www.bnulxsh.com),请注意查看。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留学生办公室均有《招生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备索。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58802089,联系人:胡老师。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58800325,联系人:何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