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的通知
各院(系、所)负责同志:
为规范兼职研究生导师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作用,学校出台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师校发〔2007〕14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与上岗条件。目前我校已聘任兼职研究生导师200余人。由于各单位近年来兼职导师队伍发生变化,为了解兼职导师队伍现状,确保信息准确,现将此调查审核表发给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填写、核实和修改。审核表中要求对每位导师作出标注:
1、
2005-2008年招生情况中只标出年份即可;
2、
本单位是否续聘该位导师(注明‘续聘’或‘不聘’字样);
3、
导师信息中如有错误请更正、如有遗漏的兼职导师请补充填写;
4、
合作指导在学研究生数按博士 名;硕士 名填写;
5、
如兼职导师与我校有科研合作项目的,须填附表二。
请各单位于
(新主楼A207室),并将电子版以“审核表”主题发至ldf@bnu.edu.cn。 (联系方式:58803016
王德瑛 李东方)
附件:
附表二:《兼职导师与我校科研合作项目(05-08年)统计表》(下载)。
研究生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