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研究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评审组: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教育,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鼓励专业学位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专业学位教育质量,学校在“985”二期建设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特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质量保障”子项目,支持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结合我校情况,研究生院决定启动专业学位培养工作课题研究专项,现将课题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研究专项的目标

目前我校已有八种类型的专业学位,各专业学位评审组、院系和相关教师都做了大量工作,为提高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作了积极的探索。但是,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培养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途径和手段、培养标准和质量保障措施等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从而影响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建设和质量提高。

为此,特设立专业学位培养工作课题研究专项,旨在在已有培养方案等文件基础上,深入研究各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体系、论文标准、评价方式以及培养模式等培养工作的核心问题,明确回答我校各专业学位“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这样的人”、“如何评价学生是否达到这样的目标”等培养工作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还要形成对培养目标等内容规范的表述文本,制订加强各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系统规划方案,为全面加强专业学位教育奠定基础。

二.专项研究的重点

研究课题具体由各专业学位评审组设计,但是重点要围绕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体系、论文标准、评价体系进行,确定研究内容。以下是建议重点研究的一些方面:

1.本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结构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绝大部分来自相应实践领域第一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基本的实践能力,大部分也已具有相关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学位教育要对这样的学生进行什么样的教育?培养目标是什么?获得学位的学生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规格?具体应体现在学生哪些可以评价的素质(知识/能力/思想意识等)的提高上?经过培养后,这些学生应有在什么样的岗位上工作的能力,譬如校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等?

课题应从理论、现实尤其是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的角度对本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能力素质标准等做出系统的梳理和探讨,以此作为未来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的基本依据。

2、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研究

在确定专业学位“培养什么样的人”之后,还要对“怎样培养这样的人”进行系统研究。首先是课程设置方面的问题,譬如通过什么样的课程设置才能够达到既定的培养目标?各门课程、各个教学环节应有针对性地培养哪些具体能力?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的特点采取哪些有效的教学方法,例如案例教学?尤其是如何保证一些核心的培养目标的实现?

同时,还有一些问题要重点研究:(1)专业学位培养是否需要实习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素质?如何开展?(2)针对专业学位主要面向在职学生的特点,探索合理的授课模式和管理模式,探讨如集中上课和在职自学如何处理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学籍、成绩、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在此部分,课题可结合对现有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的系统反思,明确各门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重点目标,理顺其相互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强化培养的系统性、整体性。

3.论文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要认真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出口条件。首先是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要注重与科学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区别,要就学位论文选题、内容、标准、写作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也要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条件、答辩程序、授予学位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

4.专业学位质量监控体系

在上述几方面的基础上,探讨如何监控和评估培养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设计专业学位培养质量评估体系,包括谁来评估,采取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进行评估,如何使用评估结果来促进培养工作等。

三.项目申报和管理

1、本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的专业学位进行立项,由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分别承担,评审组组长或副组长任项目负责人。

2、课题由评审组提出具体可行性研究方案,并填写课题申请表(见附件),说明研究的必要性、针对的问题、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设计及实施方案、课题组成员、研究进程、研究成果以及经费预算等。

3.本专项每个专业学位课题经费6万元,相关经费须在2008经费年度内使用。项目预算要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项目经费报销将以审核通过的预算为准。项目业务费中劳务费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0%,设备费(含图书)不少于30%。其他经费使用要求可在学科规划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参考相关规定。

4.课题项目申请书应于20083月下旬前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文本一式一份,同时交电子版)。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经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审核通过的,将予以立项。立项工作于20083月底前完成。

6.项目建设时间一般应自立项之日起至2008-2009学年上学期结束止。

720089月份,研究生院将组织中期成果汇报会,各评审组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取得成果以及存在问题等,由相应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报情况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备案。

820081231前,各评审组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课题结项报告,研究生院在20091月中旬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9.课题完成后,各评审组要结合课题研究成果,编写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手册等规范性文件,同时指导有关院系制订本专业学位建设规划并贯彻实施。

 

联系人:白海玲,联系电话:58808155

E-mail: baihailing@bnu.edu.cn

附件1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研究课题专项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研究生院

20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