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师学位[2008]13

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现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20082月—20087月)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向有关导师和申请答辩的博士生传达:

一、申请答辩有关资料准备

1.研究生工作秘书于3月中旬在学位办领取本次答辩所用的新的论文评议书、评分表、答辩纪录表、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学位审批表及答辩材料封皮。往年所用旧表格停止使用。按本次答辩人数领取博士学位论文封皮。通知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在研究生院网上研究生学位栏目下的博士生答辩栏目中下载答辩申请表、论文自评表、科研成果表等材料和查阅答辩相关信息,并在研究生发表论文信息采集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两个系统中准确填报有关信息。

2.本次申请答辩人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用制证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在3月份集中采集。请研究生工作秘书于5月中旬到管理处领取。如有个别人员因故未能参加电子照片集中采集,请通知其提前(不得晚于430)与研究生院行政处联系补照事宜(电话:58808883,联系人:吕楠)。

3.各院系所督促未交齐学费的研究生在答辩前缴清拖欠学费,以免影响毕业进程。

二、答辩时间与答辩材料审核

1答辩时间: 2008年6月9(星期一)为本学期申请学位的截止答辩日期。申请者须于答辩前一个月向所在院系所提交4已定稿的、且博士生本人和导师在首页之原创性声明版权说明上签名的博士学位论文,另外还须提交3本用于名评审的论文(博士论文评阅人改为3人,论文封面不得有作者和导师姓名)。研究生工作秘书于答辩前四个工作日将申请答辩人的全部材料送校学位办审核。

2博士论文申请答辩审核材料:博士生申请答辩时,须提交攻博期间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目录、首页及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填写成果统计表,请导师审查并签字,并登陆研究生院网页在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采集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信息,供学位办审核。对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和其它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的具体要求由各院系所自行决定。

博士论文答辩审核材料包括: 1)答辩申请表;(2)科研成果统计表;3)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论文评分表;4)学位论文自评表;(5)学籍表;(6)培养计划表;7成绩单(一式五份)和两门学位专业课考试成绩表及试卷8)中期考核表并附开题报告。

表格填写均须用笔迹能够长期保留的墨水签字笔,供存档。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提醒论文评阅人用墨水签字填写评阅意见。如评阅人在评议书上打印评阅意见,则需本人亲笔签字。不能在评议书上粘贴评阅意见。

经校学位办审查合格在答辩申请表上盖章后,由各院系所组织答辩。

    三、论文评审与答辩的相关规定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匿名评审,论文聘请3位专家,其中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位,评阅时间不少于1个月。匿名评审工作由各院系所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导师回避评审过程。

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专家必须是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应有2是论文评审人,2校外专家。导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答辩材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要求

1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生答辩专栏):请按规则编写论文,论文供国家图书馆、校图书馆等单位收存。

2博士论文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和学位审批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及时送交校学位办,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议。材料包括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纪录表、学位审批表、答辩申请表、科研成果统计表、论文评议书、论文评分表、评分汇总表、论文自评表、学籍表、成绩表、培养计划表等一式三份(用A4纸复印,凡需加盖公章的,必须先复印后盖章,以确保是红色印章),材料分别按下发的《学位审批材料》文件夹所示顺序排列。本次答辩的全部博士生的4学位论文按学科专业编码的顺序排列整理为4套提交

申请学位者需向学校电子图书馆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具体事宜请与校图书馆一层D区104室数字化部方老师联系,电话号码:58809922,电子信箱:thesis@lib.bnu.edu.cn.。请务必在610前按规定格式提交。

博士论文答辩材料审批后分送学校科技档案(黄色封皮)、人事档案(绿色封皮)、院系所档案(白色封皮)各一份,保存在学校科技档案馆的材料(黄色封皮)全部为原件。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票放入科技档案中(黄色封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原件由院系所保存备查。毕业生登记表放在人事档案中(绿色封皮)。

各院系所秘书提醒毕业博士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含委培、定向者)。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议

2008616日(星期一)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于2008617日(星期二)以前将分委员会讨论决议及答辩材料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便整理汇总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学位审定。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0086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定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0086月下旬,各院系所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领取证书。

请各院系所根据上述通知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 马晓芸

联系电话:58806131 

 Email: xiaoyma@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