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师学位[2008]第14号
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现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2008年2月~2008年7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务必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
一、答辩准备
1.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遵照《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排版,必须双面打印,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详细规则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
2.答辩材料:研究生工作秘书统计本学期拟答辩硕士研究生人数后,请于3月中旬到学位办领取答辩材料。学历硕士申请论文答辩应准备的材料有:(1)学籍表;(2)成绩单;(3)答辩申请表;(4)论文评阅书。
3.制证照片:研究生工作秘书应提前收齐并妥善保存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每人两张两寸正面免冠彩照,待期末制证时使用。学历硕士制证照片一律用已经统一拍摄的照片。
4.各院、系、所应督促未交纳学费的研究生尽早缴纳学费。
二、答辩时间
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答辩前一个月,所有硕士生须向所在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提交四本学位论文,学历硕士研究生同时领取学位论文评议书等答辩材料。研究生工作秘书必须于答辩前四个工作日将硕士生的全部答辩材料送交学位办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的相关规定
1.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主席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必须有一位成员是论文评阅人。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也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2.学历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体育硕士学位论文由二位副教授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非本院、系、所的专家。
3.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中职教师的学位论文聘请三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4.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一人必须是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有两位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且必须有一位是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教师。
5.公共管理硕士的学位论文应至少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一人必须是校外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有两位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2008年6月17日(星期二)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项,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以前将表决结果及答辩材料(一式三份,必须复印后再加盖公章,切勿先盖章后复印)报送学位办,逾期将延期审定。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008年6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会后颁发证书。
六、答辩材料的整理及存档要求
学历硕士研究生需存档的学位审批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1)学籍表;(2)成绩单;(3)答辩申请表;(4)论文评阅书;(5)答辩情况表。用封面《北京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包装好(一式三份,不要用订书机装订)。存入科技档案的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票存入科技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存人事档案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统计票交学位办存档备查。
硕士学位论文需上交四本,分别存入国家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学校档案馆、学校图书馆。请各院系所把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的学位论文分成四组(每组每人一本),打捆后上交校学位办。学历硕士和非学历硕士的学位论文请分开。
七、上网填报《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2008年6月12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使用“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相关信息,保存成功后打印“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直接打印录入页面),并交给所在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保存(不用交校学位办)。系统采集的信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未及时上网填报学位授予信息的研究生不能领取学位证书。
请各院、系、所按上述时限安排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方式:
学历硕士:程学竹(58802238, degree@bnu.edu.cn)
非学历硕士:白海玲(58808155, baihailing@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