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研字[2008] 4

 

关于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课程建设,深化专业学位教学改革,鼓励专业学位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专业学位教学质量,学校从“985”二期建设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中分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质量保障”项目,同时启动我校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

专业学位的精品课程是具有高水平的教学队伍、有特色的教学内容、先进的教学方法、优秀的教材以及灵活高效的教学管理机制的示范性课程。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质量一流的精品课程是保障和提高我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一项基础工程,是铸造专业学位竞争力的核心内容。专业学位课程建设主要由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在专业学位评审组指导下统筹规划,系统建设。此次学校启动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各院系专业学位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由学校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突出专业学位特点、满足学生和社会需要、发挥我校优势的内容充实、方法合理、手段先进、效果良好的高水平、高质量的骨干课程,塑造专业学位的课程品牌。通过课程建设,进一步凝炼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突出特色,提高竞争力;推进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带动专业学位课程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适应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管理机制和教学工作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专业学位教师队伍,使学


校专业学位教育获得新的更高的发展起点。

二、建设范围与要求

1.本次建设的课程范围包括专业学位公共学位课程(政治、外语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划建设)和专业必修课。

2.整体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建设,对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或讲义)、案例库、参考书目、自学指导、作业及考核办法、实习(实践)方式等在内的内容和环节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

3.课程内容突出专业性。课程内容要突出专业学位特点,满足学生和相关实践领域的需求,在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的前提下,面向专业实践,进行突出专业学位特色的教材(讲义)编写工作和案例库的建设工作。

4.教学方式适应在职学生特点。有效结合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灵活运用课前自学、课堂讲授、研讨、答疑,课后完成课程论文、文献查阅,实习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为学生学习研究提供有效指导。鼓励教学方式、授课模式调整和创新。

5.教学手段先进、适用。要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尤其是学校远程网络教育平台,能通过网络向学生发布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学习,与学生互动。鼓励开发完整的网络课程,鼓励基于网络开展教学活动。

6.突出建设的重点。鉴于课程建设的长期性,此次精品课程建设应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对课程的某一方面进行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案例开发、网络课程建设等,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出现。

7.以课程建设带动教学团队建设。鼓励以教学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团队的年龄、职务结构合理。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较多,在相关领域有应用性课题成果。

3.系统讲授过所申请的课程或者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课程负责人自身或者教学团队成员中必须有人在专业学位相应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具有一定的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能力。

6.授课学生人数要有一定规模,一般应在30人以上。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院系统筹规划本专业学位课程建设,确定申报的课程,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教师从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bnu.edu.cn/)专业学位栏目下载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参见附件1)并认真填写。

本项目经费须在2008经费年度内使用。项目预算要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项目经费报销将以审核通过的预算为准。项目中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的10%,设备费(含图书)不少于30%。其他经费使用要求可在学科规划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参考相关规定。

3.项目申请书经院系审核后、于2008320前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逾期未报的院系,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其原计划立项申报数将作二次分配。

4.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将予以立项。立项工作于20083月底前完成。

五、管理与评估

1.获准立项的项目将作为学校的正式教改项目立项。

2.项目建设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至2008-2009学年上学期结束止。

3.根据各专业学位发展情况、学生规模等,各专业学位和有关院系可申报立项数目限额和项目经费额度见附表2。其中教育硕士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划,委托相关院系和教学团队组织实施;各相关院系主要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必修课程建设。

4.项目建设要与授课密切结合,部分项目可以采用“边规划,边建设,边实施”的方式进行,在2008年相应专业学位授课中进行试验和应用。

520089月份,各院系要组织本单位各项目组进行中期建设成果汇报会,相应专家就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报会情况并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备案。研究生院将对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课程结束时将向学生发调查问卷,了解对课程的评价和反馈信息,并作为项目建设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620081231前,项目申请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研究生院在20091月中旬前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项目建设过程中,教材、讲义、课件、作业、网上交流平台、案例以及调查问卷等有关材料必须规范整理,妥善保存,以备项目评审时查阅,同时也为以后工作奠定基础。

7.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根据学生反馈意见和专家评审结论进一步建设课程,在随后教学中应用并加以不断提高。对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研究生院将给予持续支持。

联系人:白海玲,联系电话:58808155

E-mail:baihailing@bnu.edu.cn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22008年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数目限额及经费额度一览表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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