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二批博士生
挂 职 锻 炼 的 通 知
各院系所、校系研究生会、入站博士后、全日制在校博士生: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关于2008年组织选拔博士生
一、
选拔宗旨
根据“自愿报名、专业对口、择优录用、组织选派、集中培训、跟踪督查”的原则,选拔录用一批博士生、博士后到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善之区提供人才支持。
二、
选拔条件
1.
全日制在校博士生(不含委培、定向)和博士后;
2.
政治可靠,学有所长,学有余力 ,身体健康;
3.
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
三、
选拔程序
1. 报名:
2. 面试:3月中下旬,挂职单位组织面试,并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
3. 岗前培训: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4. 到岗锻炼:4月中旬开始。
四、
管理考核
1. 挂职时间为半年,每周应保证在挂职锻炼单位工作2-3天;
2. 挂职期间的日常管理主要由接收单位负责,挂职博士生的交通和生活补助统一从“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中支付;
3. 挂职期满后,挂职单位根据挂职人员表现进行鉴定,填写《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由北京市组织人事部门建立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人才库;
4. 挂职人员表现突出的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意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58808235
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