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考生向外调剂手续

一、调剂条件

调剂资格1、未被我校录取的统考或联考生可以调剂,推免、单考考生不得调剂;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符合调剂资格的考生才能向外调剂。向外调剂是指从北京师范大学调往其他招生单位的相同或相近学科。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申请调剂,在该网上查询是否有复试通知。接到接收调剂学校复试通知后,先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合格,考生和接收调剂学校双方确认待录取后,向我校招办提交向外调剂转寄档案申请(申请书下载),写明自愿调剂的学校及接收调剂学校所在省市,并手写签名,同时接收调剂学校研招办须向我校出具书面的接收函,接收函必须加盖公章,说明拟录取该生及拟录取专业等

考生交纳邮寄费20元。邮寄费可汇款,也可交现金。汇款必须用邮政普通汇款寄出,请务必在汇款单备注栏写上考生编号和本人姓名,汇款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100875。如果交纳现金,请持考生编号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楼A212)交纳。无论何种原因,邮寄费交纳后一概不予退还。

考生汇出的邮寄费收据或现金、身份证复印件、向外调剂转寄档案申请表和接收函送达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送达可以以下面任意一种方式:

1直接送到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21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通过传真发送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10-58800519(自动接收)。

3以上四项材料送达后,我校招办根据考生调剂转档申请和接收调剂单位接收函,核查考生调剂资格,如果合格,我校将在一周之内出具正式调剂表,并和考生初试试卷用机要寄往接收调剂单位招办,估计寄出后两周左右到达。请考生不要电话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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