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师研培养[2008]第04号
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研究生院2007年7月修订)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开展2007级学历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中期考核的安排
1.硕士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对硕士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考核的结果也将作为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2. 各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系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和《硕士生开题报告会安排表》,并于考核前三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3. 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
(1)硕士生应于
(2)各单位在11月组织中期考核工作,并于
二、中期考核的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和科研能力考核三部分,考核小组应根据硕士生的实际情况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评定中期考核成绩。以下是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 思想品德的考核
由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结合硕士生的平时表现写出评语,并按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
2. 课程成绩与学分的考核
公共必修课程(硕士生英语、2门政治课;外国留学硕士生的“中国概况”)和专业课程(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不低于60分(60分为及格),并且在第一学年已修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外国留学硕士生不低于20学分)。
3. 科研能力的考核
考核重点在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格式应参考毕业论文编写规则由各院系所组织专家制定,也可以参考培养处制定的《开题报告样本》。开题报告类型可以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既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的硕士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
三、中期考核的结论
1. 中期考核 “优秀”的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要求学位课程(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开题报告评为“优秀”,且思想品德合格。
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生有资格参加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工作,具体报名要求见2008年12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通知。
2. 硕士生在本次考核中有一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或开题报告不及格,或思想品德不合格,则考核为“不及格”。硕士生有一门公共必修课程不及格或没有取得成绩,或未达到学分要求,则本次考核为“暂时通过”。
经导师和主管领导同意,硕士生可以填写《重新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申请在第四学期初的1个月内参加第二次考核,考核通过后的成绩由考核小组确定。如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应予退学。
3. 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硕士生,经导师和主管领导同意,可以填写《硕士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申请在第四学期初的1个月内参加第二次考核。未办理延期考核申请手续而不参加本次考核的硕士生则被认定为本次考核“不及格”。
4. 硕士生在本次考核中被认为不适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应予退学。
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研究生秘书应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硕士生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 远 电话:58806042 电邮:wangyuan@bnu.edu.cn
地点:主楼A区207室。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研究生培养-下载区,“中期考核”专栏。
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网址:http://202.112.80.133/bnu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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