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常见问题

 

1.    关于申请人基本条件的补充说明

委托培养和定向生不能申请

2.    关于经费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留学目的地的生活水平而定,生活费大概1100美元/月)。

3.    关于外语水平要求

本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外语水平没有硬性要求,不能提供外语水平证明也可申请,只要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即可。申请参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下学期初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只要能适合在国外学习生活需要即可。外语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关于国外院校是否必须免学费

国外院校必须免学费或提供学费(出具免学费或提供学费书面证明)。对于联合培养博士生,可在邀请函中说明不收学费,不要求单独另出具证明。

5.    关于留学目的地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的知名院校,具体目的地不限。

6.    关于国外院校

申请人可以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研究生项目的名单(附件三)仅供参考。国外院校名单不限,但一般要求是一流院校或一流专业。

7.    关于录取通知书和邀请函

邀请函只需国外导师签字,不需盖章。暂时无法取得正式入学通知书(攻读博士学位)或邀请函(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人,可先提交双方合作意愿证明,在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之前必须提交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8.    关于研修计划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提供双方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一般为英文版)。

9.  关于出国留学的详细情况请参照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