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度第二批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08年度第二批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次选派对象仅限为出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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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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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国外院校,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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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6—10日 |
各院系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院系推荐表》(下载),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各院(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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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0—17日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分会推荐表》(下载),1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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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20日 |
“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
“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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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24日 |
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候选人书面材料,24日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
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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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30日 |
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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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 |
公布录取名单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一)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下载);
2.个人简历(包括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不交);
4.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网上报名后,向培养处提交的正式候选人书面材料如下(一式三份):
1.
申请表主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由所在院系所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院系所公章,并把推荐内容发送到degree@bnu.edu.cn);
3.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免学费证明/提供费用证明(如录取通知书中包含免学费内容,可免交);
5.
成绩单复印件;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7.
获奖证书复印件;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9.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上述书面材料的说明请参阅http://graduate.bnu.edu.cn/peiyang/gpcg/sqclsm.htm
三、表格下载
1.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申请人用)下载(请双面打印)
2.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院系所推荐人选一览表(院系用)下载
3.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选一览表(分会用)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程老师,电话:58802238,Email: degree@bnu.edu.cn
2.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802821,Email: hi_zhangyou@sohu.com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陈老师,电话:58808108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