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度第二批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08年度第二批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次选派对象仅限为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包括联合培博士生),选拔条件及要求等仍按《北京师范大学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办法》执行。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

200865

联系国外院校,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

20086610

各院系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院系推荐表》(下载),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院(系、所)

200861017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分会推荐表》(下载),1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0861920

“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

200862024

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候选人书面材料,24日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候选人

200862630

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研究生院

20087

公布录取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

(一)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下载);

2.个人简历(包括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不交);

4.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网上报名后,向培养处提交的正式候选人书面材料如下(一式三份):

1.      申请表主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由所在院系所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院系所公章,并把推荐内容发送到degree@bnu.edu.cn);

3.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免学费证明/提供费用证明(如录取通知书中包含免学费内容,可免交);

5.      成绩单复印件;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获奖证书复印件;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9.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上述书面材料的说明请参阅http://graduate.bnu.edu.cn/peiyang/gpcg/sqclsm.htm

 

三、表格下载

1.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申请人用)下载(请双面打印)

2.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院系所推荐人选一览表(院系用)下载

3.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选一览表(分会用)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程老师,电话:58802238Email: degree@bnu.edu.cn

2.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802821Email: hi_zhangyou@sohu.com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陈老师,电话:58808108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