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硕士第二阶段交费

 

1、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号:8052 1023570 8091 001

收款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款项用途:×××院(系、所)同等学力学费

邮政编码:100875

汇款人:×××

注:汇款人必须写申请学位者本人姓名,款项用途写申请学位者所在院系所,否则无法入帐。

开发票在财经处(科技楼北侧2号院205房间),电话:58807714

2、现金

经学位办开条,到财务处交费并开发票。

3、支票

经学位办开条,到研究生院院办公室交费并开发票。

 

交费后请持发票到学位办登记并领取答辩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