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硕士第二阶段交费
1、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帐 号:8052 1023570 8091 001
收款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款项用途:×××院(系、所)同等学力学费
邮政编码:100875
汇款人:×××
注:汇款人必须写申请学位者本人姓名,款项用途写申请学位者所在院系所,否则无法入帐。
开发票在财经处(科技楼北侧2号院205房间),电话:58807714
2、现金
经学位办开条,到财务处交费并开发票。
3、支票
经学位办开条,到研究生院院办公室交费并开发票。
交费后请持发票到学位办登记并领取答辩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