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备注

内容

内容说明

刑法学

1.刑法学或刑事诉诉讼法学

2.专业外语

3.综合测试

1.各以本专业为主

2.法学专业外语、日常口语

3.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法学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研究能力水平和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复试办法:复试顺序随机排序,先抽专业和外语题签。考生简短自我介绍后直接答题,评委可针对回答情况随机发问,也可就专业、外语和法学综合知识另行提问,考生必须回答,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评委各自评分,然后计算平均分。

2.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外语各占100分,综合测试50分,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录取原则: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