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及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研究专项 批准立项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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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研字[200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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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位评审组、相关院系及有关教师:
按照我院《关于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师研字[2008] 4号)和《关于启动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研究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经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各院系及教师积极申请,研究生院初审和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2008年专业学位精品课程及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研究专项批准立项名单,现予发布(见附件1)。
项目建设首批经费将由财经处直接拨付到各院系项目负责人帐上,具体项目号另行通知。后续经费将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予以拨付。
望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各院系及相关教师按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求,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作,切实保证课程建设质量,为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出贡献。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5月14日
版权所有: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